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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采购代理机构”)受广州开发区交通运输局、广州市黄埔区交通运输局(以下简称“采购人”)的委托,就广州开发区交通运输局、广州市黄埔区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停车保管(项目编号:WAJLFW2018-005-4)进行单一来源采购,请收到邀请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。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(WAJLFW2018-005-4)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5日五个工作日。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 项目内容及需求
采购内容/用途 |
面积 |
广州开发区交通运输局、广州市黄埔区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停车保管 |
不少于1万平方米(含停车场面积6000平方米) |
备注:
1. 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、执行标准:详见“用户需求”部分。
2.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,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。
3.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。
4.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。
5. 监管部门: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。
二、 供应商资格
1. 供应商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要求;
2. 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停车场经营。(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内容为准,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的,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范围截图);
3. 报名参加并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。
三、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、地点、售价及方式
1.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: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5日(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和下午14:00-17:00,法定节假日除外)
2.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: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号
3. 谈判文件售价:人民币150元/套,售后不退(不接受邮售)。
4.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提交以下文件:
(1) 供应商收到的谈判邀请函传真件;
(2) 营业执照(或事业法人登记证)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(3)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,需提供: a)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,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 b)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,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身份证须提供原件核对。
四、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、谈判时间及地点
(1)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:2018年12月26日上午8:30~9:00
(2)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:2018年12月26日上午9:00
(3) 提交地点: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号
(4) 谈判时间:2018年12月26日上午9:30
五、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(www.gdgpo.gov.cn)、广州市政府采购网(www.gzg2b.gov.cn)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(http://www.wajl.net/cn/index.asp)等相关媒体上公布,并视为有效送达,不再另行通知。
六、 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
采购人名称:广州开发区交通运输局、广州市黄埔区交通运输局
采购人地址: 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
采购代理机构名称: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
采购代理机构地点: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号
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:曾小姐
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:020-85573161-614
采购代理机构传真:020-85534388
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
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